该《通知》要求,各区县房管部门与地税部门应加强协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完税凭证的审核管理。对有疑点的完税凭证,房管部门应及时与地税部门沟通,地税部门对完税凭证的真伪进行查验。对涉嫌犯罪的,地税部门会同房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未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对该房产停止办理涉税和房屋登记手续。
《通知》还要求,各区县房管部门与地税部门要不断加强完税凭证审核,定期交换信息。地税部门要定期将完税凭证相关数据、信息提供给房管部门,房管部门根据地税部门信息,加强对完税凭证真伪性的审核及管理工作,使用防伪手段,加强信息沟通。双方尽快研究建立信息化电子数据交互审核系统,利用信息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强化对完税凭证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税收秩序。
北京地方税务学会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指出,各区县房管部门与地税部门有必要强化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业人员的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宣传工作,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存在违法问题的应当依法处理,并记入房屋管理部门信用档案。对因房地产经纪机构故意造假,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要切实落实责任追究。
“与此同时,各区县房管部门与地税部门要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对涉嫌违法违规人员依法进行惩处。”这位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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